关于报送基建工程项目结算审计
所需资料的说明
为了进一步规范审计程序,根据《兰州城市学院内部审计工作规定》和《兰州城市学院基建、修缮工程项目审计实施办法》的相关规定,对基建工程项目进行结算审核时需提供以下资料:
1.项目批复书;
2.招投标文件(含招标答疑);
3.中标通知书;
4.施工合同;
5.竣工图纸;
6.结算书(含变更.签证单);
7.工程竣工验收报告;
8.兰州城市学院基建(修缮)工程结算审核资料移交表;
9.兰州城市学院基建(修缮)工程项目结算审核汇总表;
10.其它相关资料。
审计处
2019年11月21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