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报送修缮工程项目结算审计
所需资料的说明
为了进一步规范审计程序,根据《兰州城市学院内部审计工作规定》和《兰州城市学院基建、修缮工程项目审计实施办法》的相关规定,对修缮工程项目进行结算审核时需提供以下资料:
1.招投标文件(含招标答疑);
2.中标通知书;
3.施工合同;
4.结算书(含变更.签证单);
5.工程竣工验收报告;
6.兰州城市学院基建(修缮)工程结算审核资料移交表;
7.兰州城市学院基建(修缮)工程项目结算审核汇总表;
8.其它相关资料。
审计处
2019年11月21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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